以案说险丨交强险退保,能否退车船税

导读:导语: 警惕诈骗陷阱,提升防范意识!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以案说险小课堂,带您识破骗局,揭露诈骗套路,守护钱袋子安全,筑牢金融安全防线。 以案说险|交强险退保,能否退车船税 一...

导语:

警惕诈骗陷阱,提升防范意识!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“以案说险”小课堂,带您识破骗局,揭露诈骗套路,守护钱袋子安全,筑牢金融安全防线。

以案说险|交强险退保,能否退车船税

一、案情简介

消费者刘先生2024年2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,并由保险公司代缴了车船税,同年6月,刘先生将车辆转卖至异地,车辆也办理了过户手续,遂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退保及退车船税,保险公司受理后,退还了交强险剩余保费,并告知刘先生,车船税退税需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,但车辆过户的情况,无法办理车船税退税,刘先生表示对此不理解。

二、案例分析

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相关人员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购置的新车船,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。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”。

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的,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,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”。

“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,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”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:“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,不另纳税,也不退税”。综上,消费者刘先生无法办理车船税退税。

三、案例启示

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温馨提示广大车主:

车船税是法定税种,是针对车辆本身按年度征收的财产税,在同一纳税年度,无论车辆过户多少次,只征收一次车船税,其缴纳义务随车辆所有权转移而终结,但已缴纳的税款均不退还。如果车辆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的,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,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车辆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。

注:本文旨在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,对部分专业名词进行口语化解读以便于消费者理解,不作为个案理赔依据

深度财经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,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E-mail我们将立即处理。

关键词:
分享:
上一篇:“唱”享安全消费,国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将金融教育宣传送至群众身边 下一篇:以案说险丨警惕“全额退保”陷阱,防范非法中介风险

相关文章

发表评论